新華社專電 泰國看守政府18日決定,自19日起取消首都曼谷及周邊地區實施的緊急狀態法。
  看守政府當天在距曼谷大約80公里的佛統府召開會議,看守總理英拉·西那瓦乘坐輪椅抵達會場(左圖)。她15日在北部城市清邁考察時不慎崴傷左腳,預計需要兩個月才能康復。
  看守政府宣佈,自19日起取消緊急狀態法後,將代之以管製程度相對較低的國內安全法,實施至4月30日。英拉說:“政府取消緊急狀態將向私營領域和旅游業註入更多信心。”
  看守政府副總理素拉蓬·多威差猜恭說,自去年11月泰國爆發反政府示威後,這一舉措將改善泰國的國際形象。他告訴媒體記者:“政府要做的是……除去街頭的軍事掩體,那讓這些地區看起來像戰場。”
  泰國司法部特別調查廳廳長塔里·蓬滴說,看守政府決定取消緊急狀態法,是因安全部門報告稱暴力“顯著減少”。他說,這一決定將“在投資、商業、旅游以及公眾日常生活方面,對泰國產生積極影響”。
  泰國從今年1月22日起開始在曼谷以及周邊的暖武里府、北欖府和巴吞他尼府部分地區實施緊急狀態,以應對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集會。按原計劃,這一法案應實施60天。
  (原標題:曼谷取消實施緊急狀態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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